根据教育质量监控中心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按照吉工师字〔2023〕21号文件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》的评审标准,学院教学质量评选委员会小组成员于7.3-7.7日针对教师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了审核。经学院教学质量评选委员会初步评定,提交学院党委和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,对本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(7月9日-7月11日),公示期间教师若有异议,向学院教学质量评选委员会及时反馈。
联系人:张昕
联系电话:86908210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4年7月9日
附件: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奖初评成绩汇总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