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教监函字[2025]10号函件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教学质量评审暨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积极落实学校“文化建设年”活动,鼓励教师潜心教学育人,充分发挥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教学优秀典型的辐射作用,根据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》 吉工师字〔2023〕21号文件要求,结合分院现阶段教学实际情况,经济与管理学院特制定了学院2024-2025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实施方案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成立教学质量评选专家委员会
分院教学质量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、系主任及部分学院二级督导中的教授成员构成。
组长:于飞 邱敏
副组长:李南
组员:陈昊宇 王海文 高泽 刘海东 姜春红 刘爽英
数据核对工作人员:刘晓妮 白秀娜 刘慧姝 齐褀媛 詹辉 孙虹飞
联络员:张昕 毕莹
办公地点:一教515
二、评选原则
1.坚持全员性原则
树立全员重视教学的理念,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要覆盖全体任课教师,使每位一线任课教师都能参与评选,并获得评选资格。
2. 坚持过程性原则
教学质量奖评选是日常教学工作的自然总结、自然延伸,贯穿于整个教学工作全程,和日常教学工作融为一体,互为促进,使教学管理工作形成闭环,依据课程教学全过程做出评价。
3. 坚持整体性原则
教学质量奖旨在表彰教学和改革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,获得者应在各项教学相关活动中综合表现突出,获得师生广泛认可。
4. 坚持公开性原则
做到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、评选结果的公开,学院教学质量评选委员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打分排名,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。
5. 坚持民主性原则
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政治立场。立场坚定,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2.师德师风。热爱教育事业,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、为人师表、治学严谨,富有创新协作精神。
3.教学效果。教学理念先进,理论联系实际,注重学生职业素养、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。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教学各环节完成质量高、教学效果好。
4.教学任务。能够在学年内完成要求教学任务,在学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、专科学生理论或实践课程,且完成该学年度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最低的在编教师。(注:进修、访学、企业实践不在参评范围)
注:本学年度发生过教学事故、受过党政纪律处分、不服从学校和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、以及本学年度两个学期教学质量评价表打分平均分低于60分者认定为教学质量不合格,不得参加本学年度教学质量奖的评定。
四、具体实施细则
评选依据为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》及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具体相关实施细则如下:
(一)评选依据
1. 本年度教学质量奖评选赋分环节由校级督学评分、分院教学质量评分、学生评教成绩、本学年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情况、教学视频、教学材料七个部分组成;其中,前两部分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提供,后五部分由分院根据材料进行核算。
2. 能够较好的运用学习通平台。
3. 《教育质量监控工作简报》每期“课堂教学推荐之星”在评定奖级时优先考虑。
(二)评分算法
1.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 综合成绩=院(部)教学质量评分×20%+教育教学研究成果×20%+指导学生竞赛×5%+教学视频×5%+教学材料×5% (督学评分×25%+学生评教成绩×20%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提供汇总给出)。
2.个人成绩赋分表部分评分算法依据《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(修订)》吉工师字〔2023〕43号文件。
五、组织实施
参评教师于7月1日前上交评选材料,学院在7月2--7月4日组织初评工作,确定每位参评教师评奖资格、审核参评教师材料与核定成绩,7月5日在学院网站进行成绩公示,评定出经济与管理学院参加校级教学质量奖评选的教师名单,按学校要求上报学院教学质量奖相关材料。
六、申报材料
1.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
2.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初评个人成绩赋分表
3. 2024-2025学年教师评学评价表(如教师本学年内任课超过3个教学班的,只需报送3份。)
4. 相关支撑材料(提供电子版及必要的纸质稿),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。
七、成果认定时间
2024年7月1日---2025年6月30日期间
备注:提交的教学视频为本学年讲授的课程,要有学生和教 师出镜,时长20分钟,文件较大单独报送。(务必重视视频质量,视频质量不符合要求教师会直接取消评选资格)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5年6月16日